《河南省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19 信息来源: 法律援助工作处 责任编辑:王天赐 编  辑:赵园园

  2021年11月19日,省司法厅修订并印发了《河南省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问:制定《实施办法》的必要性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已于2021年8月20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二款对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有关要求。为了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的要求,急需完善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范围和保障措施。

  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废止了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因此,原《河南省监狱劳教所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豫司文〔2009〕244号)已无法适应我省现实工作要求,亟待完善。

  综合以上原因,厅法律援助工作处认为制定《实施办法》的时机和要求都已成熟,且十分必要。

  问:起草过程和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办法起草由厅法律援助工作处牵头,省监狱管理局教育处、省法律援助中心配合。2021年8月起草工作启动以来,厅法律援助工作处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法律援助法》的内在要求,搜集整理相关资料,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先后两轮次向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厅戒毒管理局征求了意见,经过反复研究修订,制定了《实施办法》。

  办法起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要求,总结我省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保障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正当合法权益和监所工作实际出发,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监管和矫治秩序,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问:《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问题有哪些?

  答:办法涵盖目的和定义、援助范围、工作站设置、职责、申请程序和方式、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共21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监所法律援助概念

  将监所法律援助工作定义为:“省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统筹资源,组织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在本辖区内的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服刑人员、戒毒人员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明确了法律援助对象主体和服务方式。

  (二)明确法律援助服务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通过第三条到第八条的6条内容明确了监所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设置,明确按照就近便利原则,由属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在监所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规定了机构和站点在监所法律援助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

  (三)明确了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办理程序、时限要求和管辖规定

  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符合事项范围条件的,不再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因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大都是异地人员,因此专门对他们申请法律援助的地域管辖进行了规范,明确法律援助机构与监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引义务。因服刑人员、戒毒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申请事项需通过监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对相关时限做出具体规定,提高了操作性。

  (四)明确了各方的保障义务和措施

  监所作为监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主管单位,应当提供场所、人员、设施方面的保障。明确了服刑人员、戒毒人员近亲属的代理权。明确了监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协助律师工作的义务。为维护监所安全稳定,根据服刑人员、戒毒人员身心特点,法律援助机构必须指派符合相关要求的律师开展咨询、办案工作。

  (五)明确了相关责任

  对监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工作人员进行了禁止性规定,明确了触犯应当承担的责任。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