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完善四大工作体系
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5-05-09 信息来源: 信阳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韩伟 编  辑:韩伟

  近年来,信阳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大司法行政”理念,着力推动加强基于信阳实践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持续完善监督制度,全面落实监督职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为中国式现代化信阳新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建立上下协同的组织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法治信阳建设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压紧压实行政执法监督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属地责任,形成上下协同、左右联动、分工明确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格局。目前,市、县司法行政部门全部加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并同步推动实体化运行,按照行政执法人员5‰的数量配备政法专项编制执法监督人员;司法所加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牌子并配备了事业编制的执法监督岗位司法协理员,实现了市县乡三级专门监督机构和专职监督人员全覆盖。

  二、形成权责清晰的制度体系。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在首要位置,采取“点、线、面”递次推进方式,循序搭建执法协调监督制度框架。全省首批以市政府规章形式出台《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明确执法监督权限、内容、方式、程序和责任等内容,配套制定《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信阳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信阳市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文书示范文本》等10余项执法监督规范,编制《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引》,基本形成了健全完善、有效管用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让执法监督工作更加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强化权威高效的实施体系。一是开展全方位常态化监督,连续5年通过听取汇报、投诉举报、暗访回访、案卷评查及伴随式监督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累计发现、整改问题2800余条。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结果运用,加大问责力度,与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建立协作配合线索移送工作机制,采取批评教育、约谈提醒、政务处分等方式,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327件次。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专项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机关一审行政诉讼败诉责任追究等专项监督活动,核查并推动整改各类执法问题434项,全市行政机关一审行政败诉率由2022年度的28.6%下降至8.79%,位列全省最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2025年,聚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各执法部门行政检查实行“计划管理”,全面实施“扫码入企”,推行涉企检查“综合查一次”,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

  四、打造坚强有力的保障体系。一是打造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的监督队伍。注重选配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且具有法学教育背景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市共配备专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40名,具备法学教育背景34人,取得法律执业资格人员18名。二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队伍能力提升活动,创新开办“行政执法监督微课堂”,市县乡三级监督人员采取专题讲座、案例点评、集中探讨等方式,分享交流监督知识和工作经验,有效提升全市执法监督能力水平。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经费保障。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年度行政执法监督专项工作经费预算90余万元,为强有力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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