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我厅决定对开封汴京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法医精神病鉴定业务范围及鉴定人执业进行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410000684608454E
住所:开封市华夏大道与金明大道交汇处东南角
电话:0371—23924039
机构负责人:王年喜
邮编:475003
新增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0304其他类行为能力鉴定]。
司法鉴定人:刘树林、崔卫明、张富松、张辉、李志榕、程波、解凯、许萍、黄平准予执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