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范42类172项公证事项证明材料
核减证明材料169项,深化公证减证便民服务
发布日期:2024-05-15 信息来源: 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王天赐 编  辑:王天赐

  近日,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42类172项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清单予以明确和优化,核减证明材料169项。

  《通知》要求,全省公证机构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深化公证减证便民服务,结合业务实际,进一步精减公证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得再让当事人提供。需要在本清单之外补充证明材料的,公证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主动收集。

  今年以来,省司法厅组织全省公证机构积极开展“减证便民提速”活动,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标准,压缩办证期限,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推行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着力为企业、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共办理公证15万件。其中,实现当天出证的公证5.7万件,占比38%,实现5天内出证的公证10.5万件,占比70%,较法定办证时限压缩67%以上。同时,我省公证机构还积极与相关业务部门通过互设办事窗口、联通服务系统等方式,推动“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联办。53家公证机构提供“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站式办理服务,实现不动产公证继承等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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