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振华厅长等带队考察学习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发布日期:2024-03-26 信息来源: 厅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天赐 编  辑:王天赐

  3月19至22日,省司法厅厅长贺振华带领省律协、郑州仲裁委和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专程到广东省司法厅、深圳市司法局和广州、深圳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法治政府建设、仲裁、商事调解等工作开展专题考察学习。

  考察组分别同广东省司法厅、深圳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深入交流了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开展、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法治政府建设等经验做法。实地走访了广州市仲裁委和深圳国际仲裁院,详细了解了仲裁管理体制机制、仲裁员选任管理、国际商事调解、仲裁业务开展等情况,双方就如何推进河南涉外律师、商事调解、仲裁工作广泛交流了意见。在大成(广州)、华进和深圳信达律师事务所、深圳律师协会等单位,围绕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涉外业务开展、涉外律师事务所合作方式、港澳律师事务所联营等工作,以及律师协会引领律师业务发展、律师事务所品牌打造等,全面深入进行了考察。

  在考察过程中,贺振华强调指出,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全面学习借鉴广东在涉外法律服务、国际商事调解、仲裁、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河南实际,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三年行动方案,建设河南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和郑州、洛阳国际仲裁院、商事调解中心,优化律师协会机构、职能,着力推进河南涉外法律服务产业发展,打造中部地区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和特色品牌。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小文参加了座谈,并分别表示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交流合作,强化优势互补,不断增强法治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的能力水平,深化法治建设务实合作,助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中部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对接,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以高质量法治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鲁建学同期带队到江苏、上海就同一主题开展了考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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