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我厅决定对许昌红卫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鉴定业务范围及鉴定人执业进行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41100277367551XA
住所: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721号
电话:0374-2117671
机构负责人:王英杰
邮编:461000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020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0202人体残疾等级鉴定、0203 赔偿相关鉴定、0204人体功能评定(020401视觉功能)、0209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司法鉴定人:王英杰、王晓磊、宋伟中、宗宝宪、王高强、王巧英、郭长江、张有亭准予执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