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我厅决定对河南平原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法医精神病鉴定业务范围及鉴定人执业进行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410000770889096W
住所:新乡市建设东路388号
电话:0373-3373935
机构负责人:王传升
邮编:453002
新增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0304其他类行为能力鉴定]。
司法鉴定人:杨福收、寇振芬、冯砚国、秦志华、张长军、王新友、李玉凤、杨世昌、何艳、何益群准予执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