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司法局扎实推进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
发布日期:2023-11-11 信息来源: 濮阳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袁君 编  辑:袁君

  11月10日,濮阳市司法局组织召开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濮阳市律师协会会长、分管青工委的副会长和华龙区、濮阳县司法局局长、主管副局长、司法所长、参加实践锻炼新入职律师和所在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市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濮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宏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国英主持。

  会议宣读了《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探索建立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的通知》,市律师协会、华龙区司法局、河南尚博律师事务所、濮阳县司法局清河头司法所和新入职律师代表作交流发言,华龙区司法局、濮阳县司法局和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河南昭华律师事务所作为代表签订了实践锻炼培养协议。

  李宏峰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探索律师服务基层治理新实践。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贺荣部长在河南调研讲话精神和省司法厅党委“六个必须”的要求,组织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习和工作一至两年,是培养青年律师的重要实践,是夯实全面依法治国根基的重要举措,是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实际行动,是探索律师了解基层社会、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提升工作能力、服务基层治理的新实践。二要明确目标任务,构建律师服务基层治理新模式。新入职律师要紧扣司法所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指导人民调解、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合法性审核(查)工作、立法实践、社区矫正等工作,积极为基层法治建设作出重要贡献。各县(区)司法局、司法所要强化工作保障,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提供经费、场地、设施等必要支持,搭建好新入职律师履职尽责的平台。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要加强跟踪指导,关心关爱参加实践锻炼的新入职律师,全面提升新入职律师的能力和水平,当好新入职律师的“娘家人”。三要强化组织保障,提升律师服务基层治理新质效。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准确把握“双方自愿、双重保障、双岗位锻炼”基本原则,落实好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各项任务,注重发现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特色亮点,培育样板典型,推动我市青年律师培养和基层司法所工作实现双突破,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濮阳实践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后,濮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负责人以《强化基层,规范管理,努力实现司法所工作新突破》为题进行了业务培训。

濮阳市司法局扎实推进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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