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我厅决定对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文书鉴定、痕迹鉴定业务范围及鉴定人执业进行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410000769466643N
住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156号
电话:0379-62327070
机构负责人:李诚
邮编:471001
新增业务范围:文书鉴定[0104篡改(污损)文件鉴定、0107朱墨时序鉴定]、痕迹鉴定[0211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021105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司法鉴定人:姚鹏飞、苗卫卫、杨帅、张冠章、徐伟望、翟建设、邢书力、董崇禄、李诚、王博玉、王迎东准予执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