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解铸就大和谐
——省司法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南建设纪实
发布日期:2023-09-14 信息来源: 大河网 责任编辑:崔玉林 编  辑:董景娅

  核心提示

  前不久,许昌市魏都区西关街道办事

  处居民马某通过西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了其和郭某之间的借款纠纷,两个昔日老友冰释前嫌。如今,马某自愿化身为法治宣传员,经常向身边人说:“解决问题,还是得靠法!”

  “有问题找调解,找调解没问题。”近年来,省司法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三零”创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在全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一域之稳护全省平安。

  A

  注重系统化打造大调解工作格局

  “今天让你们聚在这里,是希望通过调解将你们之间的矛盾彻底化解。”今年7月,洛宁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民警、县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律师联合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在约定合理赔偿后,双方握手言和。

  “警调对接”是我省继开展“访调对接”“诉调对接”之后,推动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的又一举措。

  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派驻信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184个,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565人;派驻法院人民调解组织213个,每年接受委托(派)调解纠纷2.4万余起;派驻公安派出所调解组织514个……一个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正在形成。

  “参与这次调解的专家,既专业又公正,替俺家省时、省钱、省力,咋会不服?”范县张庄乡村民孙某提及该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赞不绝口。

  不久前,孙某的父亲因心脏病在范县某医院住院治疗,3天后抢救无效去世。依照过去的医患纠纷处理模式,患者可以选择医疗鉴定或司法鉴定,走诉讼程序。经过村委会的建议,孙某选择了医调委。医调委接手后,遵循“有责必偿、无责不赔、调解不违法”的原则,公平公正进行调解。3天后,孙某拿到了10万元赔偿金。孙某的家人感激万分,“人民调解公平公正,真好”!

  像范县医调委这样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全省共有1558个。目前,全省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5.62万个,包括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医疗、道路交通、婚姻家庭、劳动人事等领域,构建了一个覆盖县乡村、重点行业专业等宽领域、多层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为了提高人民调解的专业性,省司法厅积极引导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按照“所学专业”“所在行业”“擅长调解纠纷领域”进行分类登记,充分发挥行业权威性和专业特长,有效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目前已形成多层次、多手段、多主体“跨界合作”的调解结构,实现了全域调解无盲点、全程调解无遗漏。

  B

  注重专业化打造过硬调解员队伍

  走进温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政法老兵”调解团办公室,墙上“发挥政法干警余热,助力‘三零’工作创建”两行大字很是醒目。

  “退休前,我在县检察院工作多年,那时就从事调解工作。后来退休了,我还想发挥点余热。”抱着这样的想法,温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振国走马上任。

  2021年11月,温县司法局选拔政治过硬、经验丰富的政法退休干部组成温县“政法老兵”调解团,今年65岁的刘振国就是成员之一。他们积极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政法老兵”调解团也成为当地响当当的调解品牌。

  推动人民调解员品牌化,是我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2018年至今,我省共表彰三批次400个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600名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命名10名“全省人民调解专家”和10名“十佳人民调解员”,3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96名人民调解员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进一步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此外,省司法厅还通过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加强业务培训等方式,努力提高调解员法律素养、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2022年,省司法厅制定《河南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将调解员等级评定与调解案件数量、群众满意度、工资报酬等挂钩,推动全省人民调解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自豪感,让人民调解员“拾级而上”更有劲头。

  截至目前,全省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5.41万名,其中,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46050名;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5019名,基本实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目标,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对于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向职业化方向发展,提升人民调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C

  注重效能化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日前,开封市司法局《宋都调解》栏目组的人民调解员王艳群联手律师姚歌,成功化解了一起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申请人刘女士和儿子因为一些家庭琐事闹了矛盾,儿子赌气从家里搬了出去,不仅对刘女士不管不顾,还拒绝接听电话。调解员多次耐心调解,最终化解了母子间存在的误解与隔阂。

  这起矛盾纠纷圆满化解后,《宋都调解》栏目组迅速跟进策划“普法教育”节目,邀请河南航帆律师事务所律师侯晴晴以案释法,解读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帮助老年人守护晚年的美好生活。

  “在调解之中普法,在普法之中调解”,不仅是《宋都调解》的特色所在,也是目前我省人民调解工作的亮点。省司法厅明确要求调解员要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此外,省司法厅坚持关口前移,做实做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强化分析研判,加强与网格员、社区工作者、派出所民(辅)警等力量联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及时处置分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日前,新密市司法局城关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在入户排查时,得知辖区居民张某和邻居几个月前因为下水道问题产生了纠纷。人民调解员当即介入,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

  2018年以来,省司法厅坚持每年一个主题,在全省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年均调处化解矛盾纠纷60余万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特别是2022年以来,部署开展农村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通过进村入户、进社区楼栋见人见事、建档立卡等方式,及时排查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有效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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