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出台十项措施
服务保障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3-09-11 信息来源: 河南司法行政在线 责任编辑:许恺 编  辑:许恺

  近日,省司法厅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十项措施》,从强化立法保障、加大行政合法性审查力度、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开展精准普法等方面着手,充分发挥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护航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立法保障。推动出台《河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健全完善企业公平竞争、财政税收优惠、融资贷款支持和研发投入奖补等制度措施,保障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助力民营企业减负纾困。指导设区的市开展涉民营经济立法工作,积极回应民营企业立法所需所盼。增加民营企业政府立法联系点数量。

  ●加大涉民营经济行政合法性审查力度。加强和规范涉民营经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协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

  ●严格涉民营经济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重点落实“三个严禁”,对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三项清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行涉民营企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法治环境。

  ●加强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监督。对重点执法部门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对民营企业关注度高、与民营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的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开通民营企业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对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开展个案监督。

  ●深化涉民营企业府院府检联动。充分发挥府院联动联席办公室作用,推动建立常态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积极落实检察院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时提出的依法酌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建议,帮助民营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完善内部治理。

  ●实施涉民营企业公共法律服务提升行动。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设立涉企服务专席。开通民营企业公证“绿色通道”,鼓励公证机构对困难民营企业酌情减收公证服务费用,推动降低涉民营企业仲裁案件受理费标准。

  ●提升人民调解服务民营企业质效。聚焦合同签订、劳动争议、生产经营等领域,开辟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绿色通道”,加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提高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水平。编制《民营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控读本》,开展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组建律师服务团帮助民营企业防范处置法律风险。

  ●面向民营企业开展精准普法。聚焦民营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点餐式送法进民企”法治宣传专项活动;加大对民营企业防范风险相关法律法规和涉企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推动民营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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