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出台《河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未来三年,我省将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点创建为牵引,着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汇聚、平台功能优化提升、工作机制协调高效、服务供给丰富拓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推进中心建设 提升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行动方案明确,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应推进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规范,将市级平台建设成集资源统筹、指挥调度、产品研发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县级平台打造成面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主阵地。
三年行动期间,我省将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司法鉴定业务考评结合形成综合考评载体,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点创建活动,2026年底,全省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部建成省级示范点。
均衡配置资源 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行动方案要求,在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要推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普法、公证、仲裁等职能应驻尽驻。
要综合利用信息技术和信息手段,推进线上服务延伸至基层一线。
要把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加大服务供给 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
行动方案明确,要充分发挥各级实体平台资源优势,统筹运用咨询、调解、公证、仲裁等非诉讼服务方式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鼓励在产业集聚区、各类园区等企业集聚的区域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与企业积极对接,通过设立企业服务专席、组织法治体检、开展法律讲座等方式提供专业服务,拓展涉企服务。
完善工作机制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
根据行动方案,我省将积极完善外部服务对接机制,探索与其他对外服务机构互设服务引导窗口,建立“12348”热线与“12345”热线平台信息共享、联动服务机制。
加强服务质量跟踪管理,探索以自我评价、群众评价、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对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开展专业评估,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评价科学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