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我厅决定对河南众一司法鉴定中心痕迹鉴定业务范围及鉴定人执业进行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410000MD8021532N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林科路6号
电话:0371-55006029
法定代表人:雷保华
邮编:450003
新增业务范围:痕迹鉴定[0211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021104车辆速度鉴定、021105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司法鉴定人:周凤新、石发昀、王凤、张克强、王继跃准予执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