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100个五星司法所,全市187个司法所全部是三星以上司法所……
这是河南省洛阳市司法所建设工作的亮眼成果。自2019年创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以来,洛阳市司法所工作人员从387人跃升至目前的1071人,所均5.7人,从此“无人所”和“一人所”告别历史舞台。司法所总面积从1.83万平方米增加至3.47万平方米,各司法所调解室、宣告室、档案室等功能室设置齐全。执法设备不断完善,执法执勤车辆配备140辆。
近年来,洛阳市司法局持续推进河南省司法厅部署的司法所“强基创优”三年行动方案,努力提升司法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优先培育基础好、干劲足、能带动的县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瞄准目标、找准问题、精准发力,奋力打造司法所建设“洛阳样板”,为谱写新时代洛阳绚丽新篇章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谋篇布局,把握新方向
自河南省司法厅印发《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后,洛阳市司法局及时召开全市司法所建设专题部署会,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明确创建目标、责任和时间节点,力争2024年前全市实现四星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和“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数量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一是联合组织部、编办、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该意见将司法所建设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及年终考核,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对司法所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经费等进行再明确、再要求,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政策支撑。要求司法所一般应配备3名以上正式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司法辅助人员。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实行“专编专用、空编即补”,各级各部门不得挤占、挪用、混用。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将司法所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县(市、区)司法局应对司法所经费科目单列或单独核算。按照应招尽招原则,近年来共招录司法所公务员近200名,有效充实了基层一线人员力量。其中,栾川县司法局争取15个事业编制、23名政府购买人员招录选派到司法所岗位。2019年以来,全市共投入司法所创建资金3191万元,为参加创建的司法所统一购置办公设施和信息化装备。
二是成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督导小组。督导小组对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制定目标任务,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司法所创建工作提质增效。开展创建所互查互评,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规范开展。
三是提升司法所外观形象。按照省司法厅印发的《司法所标识规范与管理工作制度规范》《河南省司法所标识规范》《司法所管理制度规范》《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评定细则》要求,进一步统一司法所外观标识和档案文书,实现外观标识清晰统一、台账档案规范有序。
四是加大“智慧司法所”建设力度。目前已基本实现市县乡三级视频督察、会议系统专网联通全覆盖。积极探索业务信息化场景应用,利用“微信公众号”“在线法律顾问”“微信调解室”等平台持续提升司法所智能化服务水平。
示范引领,助推“三步走”
有了制度上的设计,洛阳市司法局开始思考如何在全市范围内落实落细司法所建设工作。面对市内司法所建设基础不均衡的状况,市司法局党组制定全市司法所建设“三步走”方案。第一步,重点打造标杆亮点,推动重点县域在“枫桥所”创建上实现新突破。第二步,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力量,推动其他县区在五星所创建数量和质量上实现双提升。第三步,全面提升创建水平,盯紧创建难度大的部分城区所,制定“一所一策”创建方案,力争实现四星所全覆盖。
一是优先培育“示范区”。坚持重点打造、示范带动,以栾川县为示范区,推动形成“一所一特色、一所一品牌”。栾川县城关、石庙、陶湾司法所作为首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示范点,严格按省司法厅要求的创建标准进行高标准打造,按照“一乡一策、一地一法、一案一技”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城关司法所探索创立“一心+四突出”工作法,陶湾司法所探索创立“1234”工作法,石庙司法所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小分队”等,大力推行“因地制宜、百花齐放”的“栾川人民调解模式”。2021年,栾川县14个司法所全部获评“省级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栾川县城关司法所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二是辐射带动“支撑区”。市司法局以栾川县为样本,示范带动周边县域共同提升,为创建难度较大的县域和城区司法所树立易学习、可借鉴的创建标杆。创建过程中,组织周边基础条件较好的新安县、孟津区、宜阳县到栾川县观摩学习,借鉴栾川经验,推广栾川模式,取得良好成效。积极鼓励支持各县区因地制宜,发挥自身优势,借助业务强项,选取1至2个创建突破点,带动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新安县司法局通过调整、置换等方式实现全县11个司法所拥有业务用房,业务用房总面积由1656平方米增至2920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400余万元,为各所统一外观标识,配备办公设施、通讯设备及执法执勤车辆等。孟津区司法局推动区委、区政府将司法所创建工作纳入全区工作,统一谋划、统一推进、同频共振,有效破解了司法所创建“阵地薄弱、人员不足、保障乏力”三大发展瓶颈。截至目前,孟津区12个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均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每所政法专编人员、辅助人员均配备到位,全部配置了新能源执法执勤车辆,建立了稳定的区镇两级经费保障机制。
三是重点攻克“深水区”。洛龙区、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处于洛阳市核心地域,所辖55个城区司法所平均面积不足70平方米,场地受限严重制约司法所职能发挥。其中,34个司法所基础薄弱,先天面积不足;13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分散,间隔较远,不成体系;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被挤占共用。为此,市、区司法局迎难而上,成立工作专班,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采取易址新建、原址扩建、调剂用房、清腾挤占、以小换大、连散成片等办法,通过一所一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至2022年年底,55个城区司法所全部达到三星标准,其中20个司法所达到五星标准,司法所业务用房总面积增加4252平方米,所均面积达到144.6平方米。洛龙区司法局定鼎门司法所原业务用房互不相连,经与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沟通,将司法所原二楼两间办公室与一楼定鼎门办事处接待大厅相互置换,面积增加70平方米。洛龙区司法局安乐司法所跳出思维定式,在街道办事处大力支持下,利用原城中村拆迁指挥部200平方米房屋进行异地新建,顺利完成五星规范化司法所验收。瀍河回族区司法局白马寺司法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协调下,调剂原综治中心、财政所5间办公用房至司法所,面积增加108平方米。西工区清腾办公用房10间,3个司法所达到五星标准。
精准发力,实现新突破
全市司法所在建设中牢固树立“争当服务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服务广大群众法律需求的行家里手”核心理念,不断实现司法为民新突破。
一是聚焦平安建设。全市在持续规范巩固乡村基层调解组织,发挥3214个村(居)调委会主体作用和189个乡镇(街道)调委会化解疑难复杂纠纷支撑作用基础上,推动乡镇(街道)调委会派驻基层信访部门调解工作室覆盖率达到85.7%,派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工作室覆盖率达到100%。2022年全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5万余件。
二是助力法治政府建设。随着近几年洛阳高架道路、地铁、遗址保护等项目的开工建设,大面积拆迁项目启动,部分城区司法所承担了各类工程合同、搬迁安置协议书等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查任务。截至目前,司法所就依法赔偿资金的支付方式、赔偿数额、停产停业补偿等问题提出专业法律意见100余条,保障了洛阳城市建设拆的顺利实施,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市各司法所通过典型示范,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成功推动创建6个国家级、2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打造基层“品牌化”法治文化阵地300余个,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3500余场次3万余人次,实现每个村培育5-8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四是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法律援助代办点、仲裁业务咨询点、行政复议咨询点、行政执法意见收集点、立法民意采集点,综合形成“一所六站点”体系,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年均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3万余件,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一站式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