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超[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栾川县位于洛阳市西南部,辖14个乡镇(街道),214个行政村(社区),户籍人口约35万人,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司法局深刻领会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和“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奋力打造省、市一流的基层司法所建设栾川样板,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多个集体和个人先后获得20余项国家级、省级荣誉,各项工作得到了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2021年,全县14个司法所实现“省级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2022年,城关、石庙、陶湾3个司法所成功创建首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城关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白土司法所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栾川县司法局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
躬身入局,抢抓机遇,聚焦短板破难题
在“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之初,栾川县司法局各司法所面临着人员紧缺、业务用房不足、设备老旧等诸多问题,“一人所”“两人所”还普遍存在,省厅、市局出台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政策和相关文件细则后,栾川县司法局紧紧抓住这一政策机遇,将创建工作作为基层司法所跨越发展的有力抓手,聚焦长期制约司法所发展“老大难”问题,敢啃“硬骨头”,善打“攻坚仗”,重点解决“硬件、人员、资金”三大瓶颈问题,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奋斗姿态,奋力推进全县各基层司法所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一)高起点定位,借力借势建机制
一是组建专班,明确创建目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2019-2021年实现全域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的创建目标,组织专班人员第一时间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县主要领导分别作出工作指示,要求“高定位、高标准、全覆盖”推进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二是借势发力,推进统筹协作。由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创建工作相关事宜,并印发《栾川县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意见》,召开“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动员会,明确由县司法局负责牵头指导,县财政、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通力协作,各乡镇(街道)政府作为实施责任单位,重点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是借力搭台,强化督导问效。将“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纳人县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主管副县长负责牵头,县督查局纳入重点工作督查,采取定期报告、联席会议、现场观摩、一票否决等形式及时解决问题,对标压实推进,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提供坚实的机制保障。
(二)高标准布局,结合实际重实效
一是细化工作举措。进一步细化创建工作任务,以“队伍过硬、业务精湛、设施优良、管理规范、群众满意”为目标,将“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作为基层司法所全面规范提升的有力抓手,主动抢抓机遇,严格按照省厅创建细则,坚持对标对表,压茬推进,根据党建、人民调解、法治建设等不同考评内容,逐月制定行事历,逐项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突出分类施策。根据全县司法所总体情况,采取“分类别、三步走”办法,明确2019年实现“省级三星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并重点完成城关、石庙、冷水、三川、白土、秋扒6个“省级四星、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创建,2020年完成庙子、合峪、赤土店等5个“省级四星、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创建,2021年完成陶湾、叫河、狮子庙3个“省级四星、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最终实现全县“省级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的创建目标。
三是重点打造引领。2019 年,将硬件条件较好的城关、石庙司法所作为“省级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示范点,严格按省厅创建细则进行高标准打造,期间主动邀请市局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现场指导。示范点建成后,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主持召开全县“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现场观摩会,由相关县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参加,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示范点“十室”“八统一”标准及创建规划限期完成,并采取月进度通报、末位乡镇(街道)表态发言的办法整体推进,以省厅专项奖励经费为激励,引导乡镇(街道) 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对司法所进行硬件改造和办公设施提升,确保“省级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创建目标按期完成。
(三)高质量推进,多策并举破难题
一是针对业务用房问题。紧抓省厅、市局“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政策依据,借势各种考核平台“下好先手棋”,以新建、改扩建、以房换房等形式,将乡镇(街道)政府闲置的业务用房置换成司法所业务用房,实现“高标准、短平快、一步到位”,确保各个创建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均达到200至500平方米,并做到产权清晰。
二是针对建设资金问题。采取“乡镇(街道)政府投资为主+省、市专项奖励资金+ 县财政补贴+县司法局经费支持”的办法筹措,自“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以来,累计投资850万元,对全县司法所外观、业务用房、标识版面、办公设施、交通工具等进行完善配备和全面提升,并对成功创建“省级五星规范化司法所”的追加年奖励经费1万元,极大调动了全县司法所创建积极性,为高标准、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提供充足保障。
三是针对人员问题。积极争取协调县编办出台《司法所编制分配方案》,优先配足创建“省级五星规范化司法所”的人员编制,采取“机关优秀同志下沉、选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补充、乡镇(街道)政府工作人员支持”的办法,近三年来,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等辅助人员23人,通过省厅专项招录和省考招录公务员10 人,县统一招录事业编制4人,对司法所工龄满10年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同工龄标准的75%发放,有力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提升。
开拓创新,实干为民,锻造本领优服务
硬件建设是前提,履职惠民为根本。栾川县司法局在“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过程中,采取“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服务”的办法同步规范提升,围绕主责主业,聚焦服务群众能力、质效“双提升”,大力补短板、强弱项,坚持司法为民,锻造过硬本领,各司法所以扎实工作实绩赢得了乡镇党委、政府肯定和基层群众信赖。
(一)坚持刀刃向内,锻造过硬本领
一是狠抓政治建设。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成立栾川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联合党支部,将各基层司法所党员纳入全局统一管理,建强党建阵地,扎实开展政治轮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不断强化党员意识,筑牢政治忠诚,大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
二是狠抓能力建设。在全县基层司法所重点开展“党的创新理论专题宣讲”“司法所岗位大练兵”“党员先锋岗”“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老帮新”能力提升等专项活动,大力发扬和传承栾川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先进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等的好传统、好经验,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政治素养、业务水平、服务能力,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高,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三是狠抓规范管理。持续推进司法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按省厅要求,完善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33项,出台《栾川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工作百分考核细则》,统一印发了文明服务规范和各类档卡资料,健全了“四规范”工作机制,按照“作风纪律严、业务标准严、考核考评严和结合实际、突出实干、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真正找准短板弱项,明确整改措施,以鲜明创建目标和考核导向推动各司法所工作提质增效。
(二)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促提升
一是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采用“五级联调”工作方式[县级调解中心、乡镇(街道)调委会、村(社区)调委会、组调解小组、户“法律明白人”]分级分层调解,创新“1+5+N”调解模式(以县调解中心为统领,按乡镇区域成立5个乡贤调解团,联合N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着力强化重点领域、敏感时段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事事有人管,纠纷有人调,隐患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近三年来,全县各级调委会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391件,成功化解9297件,调解率达100%, 调成率达99%。
二是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方面。各司法所主动参与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积极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对党委、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和重大合同进行审核把关,落实省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服务基层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新职能、新业务,在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增设行政执法意见收集点、公证咨询服务点、行政复议转办点、立法民意收集点。近三年来,各司法所协助起草、修改、审核乡镇(街道)、村(社区) 重大合同500余件,收转行政复议案件30余起,收集立法民意建议22条。
三是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面。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14 个,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大力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四官”服务队到村(社区)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法律服务,近三年来,累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5万人次,引导群众办理法律援助、公证事项700余件。通过开通“微信调解室”,推广“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打造“智慧司法所”“移动司法所”,人民群众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是在特殊人群管控工作方面。大力开展省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先后投人260 余万元,建成1100平方米高标准社区矫正中心,借助大数据智慧系统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例重新违法犯罪问题。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救助帮扶和跟踪帮教制度,实现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达到100%、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100%。
(三)创新“一所一品”特色惠民塑形象
推行“因地制宜、百花齐放”的“栾川人民调解模式”,按照“一乡一策、一地一法、一案一技”的工作思路,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根据各个司法所工作实际,培育特色亮点服务品牌。2019年,把6个“省级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分别按“法治参谋”城关所、“普法先锋”石庙所、“法律管家”白土所、“法润民生”冷水所、“雨霁普照”秋扒所、“栾川枫桥”三川所进行重点打造提升;2020年,进一步归纳整理出“六步工作法”潭头所、“‘法律明白人’小分队”石庙所、“六字”工作法庙子所、“三真六心”白土所、“124 工作法”合峪所;2021年,陶湾所“1234”工作法叫响、叫河所将“三牛精神”融入工作,全县形成了“一所一品牌”“百花齐放”的工作格局。
久久为功,守正出新,谱写“枫桥经验”新篇章
2022年,在全域“省级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的基础上,栾川县司法局以“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持续提升的目标和抓手,前期挑选8个司法所进行指导创建,按照优中选优的标准要求,最终筛选出城关、石庙、陶湾3个司法所作为首批创建试点,并紧密结合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全县中心工作持续发力,最终3个司法所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一)坚持有为有位,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全面增强基层司法所在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审核等方面能力本领,持续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强化法治参谋助手作用,突出司法所参与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动性、专业性、实效性,积极协助乡镇(街道)政府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全力配合乡镇(街道)政府开展好行政执法监督和综合执法改革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衔接,助力乡村振兴
扎实开展好村居法律顾问、“四官”服务进村(社区) 等活动,严格法律顾问入村工作监督考核,把好乡镇(街道)、村(社区)集体经济、产业项目的法律审核关,努力解决好基层村(社区)、群众法律问题。坚持“乡村振兴示范村(社区)建设到哪里,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就跟进到哪里”,以“四治”融合并进为抓手,全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大力实施“法律惠企”“法律体检”等工程,切实抓好法律惠企政策落实,为基层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坚持精准投放,培育“大普法”工作格局
全力发挥好司法所普法宣传基础作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将普法工作作为基层治理和预防矛盾纠纷工作的重点,深入了解基层群众的法治需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围绕土地建房、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问题,真正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精准化”“菜单式”普法宣传教育,在3个创建所率先采取普法宣传效果评价与矛盾纠纷发案量挂钩形式,推动普法宣传工作走深走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矛盾纠纷产生。
(四)深化多元化解,提升基层调解能力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日排查、周汇总、月研判和民调主任例会等制度,主动将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融入市域治理、“三清两建”等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中去,切实加强基层调解组织、阵地、队伍建设,主动联合信访、综治等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实现矛盾纠纷案件排查化解信息共享,积极构建区域联动、部门联合工作格局,为成功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奠定坚实基础。
(五)着力固本强基,推动基层基础再提升
找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与全县中心工作的有效切入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协调各方累计投资32万元,有效解决创建司法所改造提升资金问题,2022年,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等5人,招录公务员2人,并重新调整优化司法所编制分配方案,确保所有新招录人员下沉一线。成立栾川县人民调解员协会,夯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培训,不断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员年度培训、晋级评定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大力锻造过硬人民调解员队伍,深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责任编辑:辛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