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衙是一组规模庞大气势恢宏的官衙式建筑群,被专家誉为“神州大地绝无仅有的历史标本”,有着“北有故宫,南有县衙”的美称。
“一座内乡衙,半部官文化”,内乡县衙的布局设计体现了明清地方衙署坐北朝南、左文右武、前堂后宅,监狱居南的传统礼制思想,三座大堂建筑格局分别比附故宫的太和、中和、保和三大殿。
大堂是知县公开审理案件举行重大典礼的地方。二堂是调节息诉民事案件的地方,三堂是正常办公和处理机密案件的场所。内乡县衙也是一座丰富的文史资料库,一幅幅悬挂的匾额、楹联、官箴。告诫历任官员要勤政为民、廉洁务实、公正执法;蕴含着深厚的传统法治文化。
走进内乡县衙二堂屏门,我们可以看见悬挂的“天理、国法、人情”的匾额,题匾人是光绪年间内乡知县章炳焘,在他看来,天理即为自然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而国法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律法,是民众必须遵守的国家规范;人情也并非是徇私情,而是顺民心、懂民意、聚民智,断案要获得群众的认可。二堂的这幅楹联,法刑无亲令刑无故;赏疑唯重罚疑唯轻。说的是为政者在办理案件时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处理重大疑难案件需要奖赏的要重赏,对于一些因证据不足一时还不能查明真相的要留有余地,以免冤枉了好人。亲、故、重、轻四个字反映了为政者的执法思想过去审案时讲的是疑罪从轻,今天法律讲究的原则是疑罪从无,这也是时代的进步。
曾经的岁月已然远去,但法理的精神传承不息。这些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至今依然闪耀着璀璨的光芒照映着当代法治工作者恪守法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