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为做好《河南省标准化条例》立法工作,2023年5月9日至13日,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带领处内同志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以及立法起草组成员组成立法调研组,赴上海、广东两地开展《河南省标准化条例》立法专题调研。
调研组就兄弟省份标准化相关立法及实施情况、如何解决“泛标准化”现象、如何使企业标准更好地服务市场需求、标准化立法如何顺应市场规律以及标准的实施和监督主体如何规定等方面,分别与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和深入探讨,并实地参观学习了上海电缆研究所、上海核工程设计研究院、商汤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标准化馆、佛山鹰牌陶瓷有限公司等。
通过本次调研,调研组对兄弟省份标准化立法制定与实施情况有了深入了解,为我省标准化条例的制定提供了借鉴思路和经验参考。下一步将结合调研情况和我省实际,深入研究论证,吸收借鉴先进经验,坚持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的理念,以先进立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技术创新化、创新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相关体制机制,为建设更高水平“标准河南”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