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精准发力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23-04-24 信息来源: 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责任编辑:史彦东 编  辑:史彦东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许昌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答复举证工作规则》的具体要求,近日,许昌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许昌市行政复议办理流程工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办理流程》)。

许昌市本着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服务保障、提升案件质量的原则,围绕受理、审理、结案、归档、监督以及法律文书制作等环节,在全面梳理行政复议工作总体流程的基础上,对每个具体环节进行规范,力求每项工作、每个办案节点都有流程规范和制度约束,实现行政复议工作各环节、全流程规范化。

《办理流程》共有七章43条。在总则章节中,列明了制定目的和主要依据,明确了适用范围以及集中行使复议权的相关规定。在受理章节中,规范了行政复议接待受理程序,创新提出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的“四个当日”、容缺收件、快速响应等保障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审理章节中,规范了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复议听证、实地调查、审理期间调解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审理程序,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被申请人在答复期间开展调解、和解工作的具体情形和工作要求,强调行政争议调解贯穿案件全过程。在结案章节中,明确了行政复议案件决定书、调解书的签发程序,规范了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在归档章节中,对案件办结后的卷宗归档、纠错类复议决定书的抄告、办案系统的信息填录以及决定书网上公开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监督管理章节中,加大了复议案件监督力度,细化行政复议履行情况报告和违法违纪线索移交方式,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落实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明确《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适用范围和落实要求,推动执法源头规范治理,达到“以点带面、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同时,对行政复议立案、审理、决定、送达等所涉及的法律文书进行梳理,形成了26种主要法律文书样式,规范统一各类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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