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我厅决定对河南峰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法医毒物鉴定业务范围及鉴定人执业进行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46PTQ19E
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桃路20号20号楼2栋郑州高新企业加速器产业园D7-6号楼
电话:0371-55286520
法定代表人:丁倩
邮编:450001
新增业务范围:法医毒物鉴定[0504天然药毒物鉴定、0508除草剂鉴定、0511水溶性无机毒物鉴定、0512与毒物相关的其他法医毒物鉴定]。
司法鉴定人:于建德、赵琳、夏静雪、王成明准予执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