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举行行政应诉工作专题培训
发布日期:2023-03-17 信息来源: 依法行政指导处 责任编辑:张帆 编  辑:张帆

  3月10日,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府院联席办〔2023〕1号)精神,深化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工作成效,切实提升行政应诉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濮阳市举行了行政应诉工作专题培训会议。

  培训会采用现场培训和视频收看相结合方式进行,在濮阳市司法局设主会场,在各县(区)司法局设分会场。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办)行政应诉工作分管负责同志,重点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各级各部门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等共计294人参加培训。濮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飞鸿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长发,濮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昭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海涛受邀分别就《行政诉讼应诉策略法律实务》、《府院联动 精心应诉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进行了授课,濮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世江主持会议,并传达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行政应诉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质量行政应诉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这项工作不仅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事项,也是一面镜子,能够直观地反映出一级政府、一个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规范程度,尤其是行政应诉案件的发案量和败诉率,是检验一个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真实水平的重要标志。

  二要压实工作责任,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参加培训的领导和同志们,都在本地本部门分管或具体负责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应诉工作,确保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质量,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是党委、政府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中,必须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政务诚信建设,严格执行政府守信践诺机制,避免决策不当引发行政诉讼风险;必须深化权责意识,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履行好法制审核职责,把好行政行为的出口关;必须坚持学习,持续优化知识体系,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防止能力不足造成行政应诉工作被动。

  三要巩固创建成效,完善行政应诉体制机制。去年以来,尤其是省、市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召开以后,行政应诉工作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加强。我市将立足贯彻省、市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精神,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效,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工作的指标体系和考核事项,广泛开展行政应诉业务培训,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有效降低行政应诉案件的发案量和败诉率。各级各部门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做好开展新形势下行政应诉工作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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