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监督员参与企业合规案件公开听证
发布日期:2022-10-27 信息来源: 南阳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陈松 编  辑:陈松

南阳市人民监督员参与企业合规案件公开听证


10月25日上午,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企业合规案件公开听证会,会议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猛主持,南阳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王有庆、牛拴同、李艳3人参与听证。

此次听证会是该院办理的首个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在案件承办人员向参会人员详细阐述涉案企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汇报检察机关对其合规整改的考察报告情况和提出拟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后,人民监督员和其他听证人员进行了集中评议,并对整改成效的认同达成共识,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和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我国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7进一步明确“人民监督员依照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实行监督。”人民监督员作为第三方参与听证监督,更能与当事人之间建立信任,更加客观理性地进行监督,从而有效提升检察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公平正义更容易看得到、听得见。只有人民监督员的作用发挥好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才能更好履行。

目前,各级检察机关同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广泛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面协调发展,努力实现检察业务全覆盖、监督方式全覆盖、各级检察院全覆盖。实践中,人民监督员通过参加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方式开展监督的较多,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又多集中在刑事案件,次监督员参与的涉企案件已经是一次突破

会后,位监督员表示,将不忘初心使命,努力实现人民监督员监督为人民的目标,努力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并通过司法监督,成为群众的普法宣传员,从而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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