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再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必然要求构建新发展格局》
发布日期:2022-10-10 信息来源: 经济生态立法处 责任编辑:刘河锴 编  辑:李萌

10月9日,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全体人员在李大可处长的带领下,再次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必然要求构建新发展格局》进行了认真学习。讲话重点阐释了正确认识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把握好的几个重要着力点、提高党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五个重要问题,结合时代背景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于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改革创新等方面作出了新的重要论述,对新发展阶段推进政府立法工作也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全处同志围绕学习心得体会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李大可处长进行了综合点评并强调一要正确认识我国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找准立法发力点,在提升创新能力、稳固农业基础、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推进生态环保、促进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加大力度,发挥好立法对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二要立足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在立法方面积极作为,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发挥好立法对改革的引领作用;三要以推进自贸区建设为重要抓手,通过立法为自贸区松绑,推进自贸区创新发展,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为自贸区建设、多式联运发展等提供法治保障,同时在财税、涉外法治等方面做好与国家法衔接配合。

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再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必然要求构建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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