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事迹展示|鹤壁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构建和谐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发布日期:2022-09-13 信息来源: 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陶金 编  辑:陶金

  鹤壁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0年,隶属于鹤壁市司法局,编制4人,现有工作人员4人。该中心先后荣获“河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鹤壁市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鹤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该中心参加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抽查评估,优良率100%;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入选数量、案件质量评估优良率等工作排名全省第一。

  鹤壁市法律援助中心高度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广泛宣传,提高知晓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出台,组织宣讲团“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并依托司法官网、公众号、微信群等网络媒介,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引导人民群众养成“遇到法律问题就找法律援助”的良好习惯。

  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认真研究法律援助范围,确定法律援助事项19个大类39个小项,免予审查经济条件情况10种,涉及入学、就业、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各领域,合理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建好队伍,提高执行力。健全法律援助管理人员学习教育和培训机制,提高业务开拓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自觉性和荣誉感。建立法律援助律师承诺制,全市所有律师签订《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承诺书》;精心挑选100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富有公益心的律师纳入“法律援助优秀人才库”,实行“点援制”。

  强化监督,把牢质量关。全面推行12348热线日报告制度,实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热线电话监管坐岗制,完善以接听率、工单录入率、留言回访率和满意度为基础的热线服务评价机制。实行法律援助案件全过程监督,主动跟进案件进程,适时跟踪回访,参加庭审旁听,对不尽心尽责的承办律师进行约谈提醒,保证案件办理质量。

  严格奖惩,激发积极性。将12348热线电话接听率与平时考核奖挂钩,值班不到位取消评优资格;对法律援助案件全部进行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与案件补贴标准对接,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参加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抽查评估,优良率达100%;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入选数量、案件质量评估优良率等多项工作排名全省第一,经验做法得到省司法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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