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组织多部门到许昌开展《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草案)》立法调研并召开立法审查会
发布日期:2022-09-09 信息来源: 经济生态立法处 责任编辑:刘河锴 编  辑:李萌

省司法厅组织多部门到许昌开展《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草案)》立法调研并召开立法审查会

省司法厅组织多部门到许昌开展《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草案)》立法调研并召开立法审查会

省司法厅组织多部门到许昌开展《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草案)》立法调研并召开立法审查会

2022年96日—8日,省司法厅组织多部门形成联合调研组到许昌对《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并召开立法审查会。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质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有关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起草组专家以及行业专家代表参加调研和会议。

调研组一行先后考察了河南鑫金汇不锈钢产业有限公司、清潩河大河之湾以及许昌市第二水厂,详细了解了企业水源置换、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安装使用、水生态建设成果以及许昌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等方面相关情况。

9月7日-8日,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按照立法程序和省政府“1543”立法机制要求,在许昌组织召开了《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审查会。

会上,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李大可处长首先对省政府“1543”立法机制进行了介绍,并就会议程序、会议目的和会议要求进行了简要说明。李大可处长指出,《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填补了我省地下水立法空白,对解决我省地下水超采、污染等突出问题,促进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次立法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时期治水思路,结合2021年出台的《地下水管理条例》,对地下水管理和保护的措施进一步细化,力争出台一部体现河南特色,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地下水立法。

之后,项目审查人员对《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草案)》逐条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并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在李大可处长主持下对立法结构和立法条文进行了深入讨论,并依据《地下水管理条例》的授权,对应当安装地下水取水在线计量设施的取水规模、地下工程的开挖深度和排水规模、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取水规模以及矿产资源开采、地下工程建设疏干排水量规模细化规定进行了深入论证,达成了共识。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按照立法程序推动立法项目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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