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表彰第三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发布日期:2022-07-25 信息来源: 依法行政指导处 责任编辑:张帆 编  辑:张帆

  7月19日,河南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三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决定》,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等40个第三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予以表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激发各地各部门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2021年8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印发通知,明确评选标准、评选办法和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第三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评选表彰活动。经自愿申报、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核查验收、网站公示等环节,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了第三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

  《决定》指出,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推动新时代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对标对表、压实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以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示范带动法治河南、法治社会建设,为努力实现“两个确保”奋斗目标、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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