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2-06-29 信息来源: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责任编辑:韩伟 编  辑:韩伟

  为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济源示范区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强化行政执法公示,打造“阳光政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各执法部门将执法人员信息、权责清单、执法流程、执法决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建立执法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让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权力有据可查、有规可循,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为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和营商环境夯实基础。

  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程序规范。规范执法程序是实现公正执法的根本保障,也是追求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在规范文字记录方面,各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河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制作执法文书,装订执法案卷,确保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在规范音像记录方面,要求各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音像记录事项和环节、记录方式、语音说明,加强音像记录资料保存、维护和使用,确保对执法过程进行客观、真实、规范的记录,让每一个行政执法行为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让各类执法乱象无所遁形。

  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守法律底线。各执法部门要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专门的法制审核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法制审核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流程等,提升法制审核质量,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确保每个行政执法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建立奖惩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发挥实效。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济源(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各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监督检查,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评选并推广“示范优案”,通报“典型差案”,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营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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