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对《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 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立法审查会
发布日期:2021-10-19 信息来源: 经济生态立法处 责任编辑:刘河锴 编  辑:刘河锴

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5日,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在洛阳对《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立法审查会。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相关处室领导参加调研和会议。

我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对《河南省城市生活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立法审查会

10月12日,专题调研组一行人员分别到洛阳市洛龙区银润中央广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李屯联运厨余垃圾处理中心、高新区西沙坡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以及上海环境垃圾处理静脉产业园,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流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了解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堵点、痛点、难点,为做好此次立法修订工作提供了坚实支撑。

我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对《河南省城市生活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立法审查会

10月13日至10月15日召开了《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审查会。会上,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介绍了“1543”立法机制主要内容,对立法审查会的程序和纪律提出具体要求。全体与会人员对《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条文内容进行逐条讨论,分别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具有专业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省司法厅采纳了其中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提出了审查意见并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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