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率先启动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1-05-28 信息来源: 濮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 责任编辑:乔彬 编  辑:乔彬

    为推进高素质社区矫正队伍建设,4月26日上午,濮阳市清丰县举行“社区矫正官”试点启动仪式。仪式由县社区矫正局局长穆玉金主持。濮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清丰县司法局局长杨永超以及县社区矫正局、各司法所负责人、县社区矫正执行中心全体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矫正官、矫正员代表分别做了表态发言。同时,会议宣读了《清丰县社区矫正官制试点工作方案》《关于明确社区矫正官岗位的决定》《关于成立清丰县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委员会的通知》等文件,印发了《清丰县“五化三式”社区矫正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和《权责清单》等一整套制度性文件,夯实了试点工作的制度基础。

  清丰县启动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是濮阳市社区矫正领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的重要探索,也是落实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的具体举措。试点方案明确了总矫务长负责体制,确定了县社区矫正局和县社区矫正执行中心合署办公模式,建立“一组两室三区”(调查评估组、矫务室、法治室、责任区)组织架构,搭建了总矫务长、矫务员等六个管理层级,必将实现让权责更明确、分工更科学、机制更有效、运行更顺畅、群众更满意的试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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