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13日 | |
标 题 | 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名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法政办〔2021〕8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05月17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推荐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20〕16号)安排,经结对帮扶、择优推荐、集中评查、第三方评估、综合评定,现将第二批30个“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大培育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标准》要求,采取市县联动、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育指导验收,择优推荐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为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打好基础。
二、持续强化提升。命名为标兵不仅是荣誉,更是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标兵单位的指导,要戒骄戒躁,总结经验成果,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巩固提升,为结对帮扶、学习交流打好基础,做到思路有听头、工作有看头、经验有学头。
三、做好结对帮扶。持续开展“结对子、传帮带”活动,按照“重质量、轻数量”的原则,今年每个标兵的结对单位不超过2个,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答疑解惑等方式,努力实现结对单位多数达标、全面提升。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作用发挥情况,对标兵实施动态管理,并将活动成效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附件:第二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名单
2021年5月13日
附件
第二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名单
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登封市司法局
新密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
洛阳市老城区应急管理局
平顶山市审计局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水利局
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鹤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鹤壁市邮政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淇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许昌市审计局
许昌市魏都区烟草专卖局
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漯河市源汇区应急管理局
三门峡市湖滨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
虞城县烟草专卖局
信阳市浉河区烟草专卖局
沈丘县农业农村局
汝南县城市管理局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永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