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发布日期:2021-03-03 信息来源: 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天赐 编  辑:王天赐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省政府、司法部正确领导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受到省扫黑办充分肯定。主要做到六个方面“坚持”:

  坚持积极配合“六清”行动,全部完成全国扫黑办直核线索及省扫黑办交办线索;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律师辩护的指导监督工作,积极引导律师依法辩护代理,尤其是省司法厅派驻省扫黑办律师工作专班成功化解多起重大涉黑涉恶负面舆情,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在深挖根治上持续发力,积极开辟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场所“第二战场”,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圆满完成深挖攻坚百日冲刺行动。

  坚持做好涉黑涉恶罪犯管理工作,强化心理危机干预,确保涉黑涉恶罪犯既“收得下”又“改造好”,全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

  坚持统筹推进,将专项斗争与以案促改紧密结合,在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整改上深挖痛点,在纪律作风整顿上持续加压加力,努力锻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

  坚持实事求是,争先创优,加强司法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调研指导,重点培育郑州市成为先进经验可复制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头兵”。

  坚持植根基层强化宣传,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进景区、进监所、进宗教场所等活动,掀起扫黑除恶宣传热潮,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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