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全省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省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省内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内律师事务所在国(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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