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款全部拿到了,要是没有法律援助,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啊……”日前,拿到交通事故赔偿款的张某给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言语中全是感激。
2022年3月,王某驾驶挂车与正在等红灯的轻型货车及两辆小轿车发生碰撞,致张某重伤、4辆车损坏。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等4人不承担事故责任。2022年4月,张某就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向南乐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该中心经审查,张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遂指派南乐县光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孟利霞担任案件承办人。因张某伤情严重,需长期多次住院治疗,为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为其最大限度争取到合理合法的赔偿款,孟利霞指导张某分阶段进行诉讼。
2022年5月,张某以相关责任人及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向南乐县法院起诉。后经沟通,张某获得了16.5万元赔偿款。
自事故发生后至 2022 年 7 月,张某共住院 109 天,出院后就医疗费等费用再次申请法律援助。在法院主持下,孟利霞积极参加调解,为张某争取赔偿款8.98万元,并保留后续提起诉讼的权利。
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张某根据就医需要又先后三次住院。孟利霞协助张某就诉前伤残、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相关费用申请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次提起诉讼并保留护理费再次鉴定的权利。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张某各项损失113.3万元。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维持一审判决。
今年2月,张某申请进行护理期限及护理依赖程度司法鉴定,第四次申请法律援助。鉴定结果出具后,法院为查明事实、计算具体损失多次开庭,最终支持了张某12.6万元赔偿款的诉求。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经过4次诉讼、5次庭审、两次司法鉴定和多次庭外调解。对于张某的维权之路,南乐县法律援助中心一直保持高度关注,孟利霞也一直尽心为张某提供帮助。最终,在各方的不懈努力下,张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获赔15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