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让企业安心发展
发布日期:2025-08-19 信息来源: 河南法治报 责任编辑:陶金 编  辑:陶金

  “过去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多是例行检查,现在主动上门听取我们关于生产经营的意见建议,帮忙协调解决实际难题,让我们在开封发展更有信心、更有干劲。”提起涉企行政执法,奇瑞汽车开封基地办公室主任崔昕玥颇有感慨。

  今年3月以来,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全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同题共答,扎实推进,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作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治形式主义、推进群众实事项目的重点,统筹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持续推进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能,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安阳:“精准把脉”涉企执法痛点

  专项行动中,安阳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企业痛点难点堵点,在强化问题纠治的统筹、贯通、衔接上下功夫,着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织密执法监督网。该市创新实施拓宽渠道全面查、纪司协同联动查、新老问题同步查、督察巡察融合查等“四查”工作法,通过公布投诉举报邮箱、建立“执法监督+12345热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线索互通工作机制、“问诊式”案卷评查、“靶向式”法治督察等方式,全面摸排、收集问题线索,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跟踪问效”闭环机制,确保线索找得准、执法问题改到位。

  提升监督聚合力。该市建立“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坚持事项能合尽合、部门能联尽联,实现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检察机关在全市推广应用“市场信用监管行政处罚不当”法律监督模型,筛查1700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

  注重“回访监督+后评估”。该市整合律师、公证员、法治督察员等力量,组建联企小组,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的形式,对206个企业开展回访调研,收集企业意见建议。第三方调查结果显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企业对政府服务满意度提升至98.7%,对本地法治环境的总体满意度为98.1%,对执法检查满意度为96.9%。

开封:“一企一册”精准助企合规经营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开封市持续优化“码上监督”平台,量身制定“一企一册”,完善涉企监督机制,降低涉企检查频次和立案查处数量,不断优化涉企行政执法质效。

  “一企一码”数字赋能涉企监督。该市在全省率先建设“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平台,推行行政检查入企扫码,平台自动记录检查时间、执法人员、检查事由等信息,并生成执法电子档案,实现执法全程可追溯。开通执法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入驻企业四方端口,形成“企业评、部门督、司法管、纪委查”立体监督网络,全链条闭环监督涉企执法活动。全市1.013万名执法人员全部入驻,12479家赋码企业年均受检率5.78%,同比下降85.67%。

  “一企一册”精准助企合规经营。该市推行“一企一册”执法服务机制,将重点领域执法事项、内容、标准汇集成册,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推动企业从被动迎检向主动合规转变。

  强化多元监督质效。开封市司法局联合市工商联建立工作交流、执法问题线索移送、执法监督协作配合等机制,细化具体举措,精准高效回应企业诉求。建立涉企执法社会共治机制,设立30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50名社会监督员,发挥政企沟通桥梁纽带作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多元格局。

洛阳:协同机制提升涉企执法监督质效

  洛阳市畅通涉企执法问题收集渠道,凝聚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执法监督合力,构建多渠共通、多策共管、多元共治的涉企执法监督工作模式,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该市出台《关于促进政协民主监督与政法工作协同联动的实施意见》,邀请4名政协委员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涉企执法案卷评查、专项督察、重大执法监督活动等工作;推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向乡镇延伸,目前已实现市、县、乡三级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全覆盖。

  打通企业群众监督渠道。该市制定《洛阳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和《洛阳市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共享工作办法》,建立“1+9”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即行政执法监督与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信访、网信管理、12345热线平台、万人助万企、工商联等信息共享),多维度梳理涉企行政执法线索,全面归集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信息,建立涉企诉求台账,对企业关切快速反应,推动执法监督由被动响应向主动预警转变,打造“民有所呼、督有所应”的监督生态。

  强化监督约束。该市树立“有权必有责、失职必追究”工作导向,以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合规性、裁量合理性、决定合法性为重点,逐一排查问题线索,视情节轻重依法问责,推动执法部门由避责思维向尽责思维转变,不断提升依法执法、依法行政水平。

郑州:多点发力高质高效推进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郑州市多点发力、系统施治、强力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高规格推进。该市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列入2025年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推动专项行动与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深度融合。市、县两级实现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全覆盖,工作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确保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更加规范、精准、高效。

  凝聚“新合力”。该市司法行政部门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与纪检监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专班深化联动协作,聚焦近三年来涉企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行政败诉案件,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执法监督+纪检监察”双线联动问责,以严格问责倒逼规范涉企执法。

  务求“新成效”。该市全面开展执法主体和人员清理、执法权责清单梳理,市本级共确认43个执法部门、8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梳理51个执法主体和39个受委托组织执法权责清单,完成2万余执法人员资格审核。拓宽执法监督渠道,采取信访数据筛查、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全面归集涉企执法案件线索。

焦作:靶向施策深挖问题隐患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焦作市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深挖问题隐患,全面排查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推动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见行见效。

  点对点自查问题。焦作市司法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主动对照整治重点,点对点自查问题,找寻执法工作短板,制定整改举措58条。

  背对背征集线索。该市采取线上线下联动、跨部门共享信息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同时,法院、检察院、政府办、信访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近三年涉企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行政检察监督、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访投诉等问题线索一站式过筛研判,精准锁定执法痛点。

  面对面入企走访。焦作市司法局联合发展改革等部门组成调研组,将全市分成4个片区,随机抽取企业调研走访,征集执法问题线索。在此基础上,该局指导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发动组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特邀执法监督员走访当地企业。目前,全市共计走访企业600余家,发放调查问卷3000余份,收集企业反映个别执法部门检查频次多、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实打实暗访督导。该市聚焦重点领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执法量大、涉企高频、关系民生的领域开展暗访督导;随机选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重点执法部门,随机抽取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

镇平县:回应企业关切优化执法环境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镇平县着力改进执法方式,加大科技赋能,上线“清廉护航码上行”平台,强化涉企监督,转换执法理念,积极回应企业关切,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获得感。

  该县上线“清廉护航码上行”平台,设置行政执法、包联服务、调研参观、企业评价等6大模块,打造日常执法、紧急执法、联合执法、入企服务等7个应用场景,构建入企扫码“云”操作、过程同步“云”备案、企业事后“云”反馈、纪检监察“云”监督的涉企执法监督闭环,实现由事后监督向即时监督、全过程监督转变。目前,全县51个执法单位、1572名执法人员全部入驻平台,累计归集入企执法信息2176条,企业评价满意率在98%以上。

  该县实行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制度,推行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分类报备,严控入企频次,严格执法程序,累计备案涉企执法计划62个。

  该县践行“执法+服务”理念,推行柔性执法方式,梳理企业违法风险点,优先采取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等非强制方式,推行绿色宣传、黄色提示、红色处罚“三色”工作法,对企业分类实施指导帮助、教育提醒、处罚告知,引导企业自我纠错、合规经营。

郑州航空港区:加大涉企执法监督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郑州航空港区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涉企执法监督全面走访企业”活动,通过多部门协同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开展全覆盖式企业走访,重点整治涉企执法乱象,全力护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多元协同监督。郑州航空港区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公安、消防等重点执法单位法制机构,联合检察机关、营商环境投诉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企业家代表等,成立“联合走访企业督查组”,形成“内部监督+外部监督”“专业监督+社会监督”全方位监督机制。

  精准靶向监督。郑州航空港区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检查执法单位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活动开展以来,累计走访企业500余家,对发现的执法问题督促相关执法部门整改。

  常态长效监督。郑州航空港区以开展走访企业活动为契机,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长效。探索“互联网+监督”模式,开通涉企执法问题投诉举报平台,持续推动执法单位依法执法。完善开门监督机制,拓宽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增强执法监督影响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受益”的良性互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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