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到鹤壁、安阳开展《河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并召开立法审查会
发布日期:2025-08-07 信息来源: 经济生态立法处 责任编辑:李萌 编  辑:樊珮琪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为做好《河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25728-8月1日,省司法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组成立法调研组,到鹤壁市、安阳市两地开展《河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730-81日,省司法厅按照立法程序和省政府“1543”立法机制要求,在安阳市组织召开了《河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协调会、审查会。此次《河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在公平竞争、创业培育、投融资促进等方面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强化政务服务,以“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有诺必践、有惠必达”的理念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按照立法程序推动条例早日出台。


省司法厅到鹤壁、安阳开展《河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并召开立法审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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