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高义主持召开厅务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体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上,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董海立围绕《条例》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审查标准以及审查机制等进行了传达学习。
会议指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于2018年制定出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在2022年进行了修订完善,建立了起草处室初审、法规处复审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条例》新规定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会议强调,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深刻把握《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认真全面学习《条例》内容,深刻理解公平竞争审查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推动《条例》各项部署加快落地落实。二要坚持审查范围的全面性,确保应审尽审。《条例》实现了审查范围的全覆盖。要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出台有关政策措施的必经程序,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三要把握审查标准的统一性,保证制度权威。《条例》从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影响生产经营行为4个方面,明确了19项政策措施中不得包含的内容,并严格限定了例外规定的适用情形和条件。要严格落实审查标准要求,坚决防止打折扣、搞变通,保障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四要提升审查程序的规范性,压实主体责任。《条例》明确了不同情形政策措施的审查主体,规定了开展审查的环节和程序要求。要进一步厘清内部审查职责分工,起草处室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征求意见、竞争影响评估等程序,厅法规处要切实负起复审责任,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政策文件审查,确保《条例》要求落实到位。五要全方位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水平,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政治性强、专业性强,涉及范围广泛、工作任务繁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摆在重要位置,深入系统学习领会、熟悉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理解和把握,持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业务能力。六要加强监督考核,确保《条例》落地见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已纳入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厅法规处要统筹协调推进我厅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牵头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厅办公室要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力、工作中出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处室和人员及时提请厅党组予以严肃处理,不断增强制度刚性约束,确保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