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出台26条法治保障措施
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5-05-08 信息来源: 河南法治报 责任编辑:陶金 编  辑:陶金

  黄河宁,天下平。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法治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的26条法治保障措施,聚焦“四高四争先”,以法治推进社会高效能治理,助力形成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格局,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立法先行。《若干措施》提出,强化制度保障,夯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基础。加快高质量发展立法,推行“小切口”立法,强化备案审查,注重规划引领,为建设安澜黄河、生态黄河、新质黄河、惠民黄河、文化黄河提供制度保障。

  执法亮剑。《若干措施》明确,推进依法行政,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执法效能。探索建立联审联批机制,践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执法,开展涉水专项执法,创新服务型行政执法,拓展执法协调联动,提升执法监督质效。

  司法创新。《若干措施》提出,加强司法保护,深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保障。加大生态环境犯罪打击力度,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强化司法审判保障,推动府院委联动,探索建立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省法院与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定期会商机制,共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执法司法活动。

  普法润心。《若干措施》要求,深化普法宣传,营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推动法治阵地提档升级,弘扬黄河法治文化,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员、“法律明白人”等志愿者,深入黄河流域开展“法护安澜”普法活动。

  服务赋能。《若干措施》提出,优化法律服务,促进黄河流域高效能治理。健全完善服务网络,提升黄河流域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水平,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化解土地承包、环境保护、滩区迁建、河道管理等矛盾纠纷。

  为确保措施落地,取得实效,《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要建立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负责统筹、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制度,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涉及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宣传等领域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和协调处理,推动沿黄九省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法治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合力。同时,从压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智力支持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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