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机构改革深化与政府职能调整需求,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精神,鹤壁市司法局开展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37个市直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推动行政执法主体动态长效管理,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使职权。
推行行政执法主体动态管理。结合日常行政执法证件办理过程中对行政执法单位相关职能变化的掌握情况,加强与编制部门的沟通,做到行政执法相关职权变化信息共享互通,及时对机构重组、职能划转等改革动态实施清单化跟踪。针对机构改革涉及的单位开展专项审核,依据最新编制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内容,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认定。通过“动态审核+专项确认”,双向发力,实现行政执法主体动态长效管理。
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实行“执法单位主动申报+司法行政部门研判复核+编制部门政策支持+省厅处室专业指导”的审核模式。通过调取机构编制文件、核对权责事项清单、比对执法人员数据库、研判法律依据、深入合法性论证审查等措施,解决了执法主体新增确认、规范表述等问题,确保主体资格认定既规范合法,又符合改革要求,为推动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