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发布日期:2025-02-25 信息来源: 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责任编辑:史彦东 编  辑:史彦东

  为深入推进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厚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以下简称河南调查总队)坚持用举措添动力,用联动聚合力,用“头雁”激活力,用活动增效力,持续推进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

  一是迅速行动,统筹部署,为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添动力。为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河南调查总队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传达学习2024年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研究部署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制发《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针对7个方面重点任务,制定21条具体举措,指定牵头单位,明确完成时限,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召开系统统计法治工作视频会议,强调要抓住新修改统计法贯彻执行的历史机遇,加强学习宣传,并对深入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二是左右协同,上下联动,为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聚合力。联合省统计局向省政府呈报《关于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推动12月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新修改统计法的基本内容、主旨要义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统计法治意识。河南国家调查队系统各市、县国家调查队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有关工作要求,推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议集中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焦作、许昌、信阳、新乡、濮阳、济源等地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集中学习新修改统计法,郑州、安阳、驻马店等地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开封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鹤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新修改统计法,辉县市等县(区)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新修改统计法。

  三是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为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激活力。河南调查总队主要负责人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谈认识,结合河南国家调查工作实际撰写署名文章,强化学习效果、扩大宣传效应。11月20日,河南调查总队总队长署名文章《写好深化国家调查工作改革的河南法治篇章》在《中国信息报》头版发表;11月25日,总队长署名文章《全面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为探索统计现代化改革实践提供坚实保障》在《河南日报》要闻版刊登。统一购买新修改统计法,及时发放至河南调查总队机关及市、县队全体在编人员共计800余人,确保广大干部职工随学随用。组织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征文活动,动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踊跃投稿。发布《关于做好辅助调查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抓牢新修改统计法在辅调员队伍中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四是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为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增效力。将新修改统计法的宣传解读纳入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在省直综合办公楼大厅设置宣传展板、现场宣讲。联合洛阳调查队深入河南科技大学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发放宣传折页,现场解答问题。赴河南省委党校、鹤壁市委党校,结合新修改统计法中关于领导干部法治责任的部分条款开展普法宣讲。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法治小课堂”系列视频、推文等宣传作品10余篇,为新修改统计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市级调查队依托微信公众号,以视频、动画、图解、案例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新修改统计法,力促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