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把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青少年服务管理作为履行保护未成年人法定职责的重要方式,坚持“五抓五防”,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治理体系,强化司法机关与学校之间的双向交流和良性互动,有效防止失学失业青少年直接流向社会,切实筑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火墙”。2024年以来,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7.41%,涉校警情同比下降38.7%,涉校性侵学生案件实现“零发案”。
(一)抓联控联保,防失学辍学。一是加强动态监测。各地党委政法委统筹教体、公安等部门,扎实开展“四查三比对”(查户籍、查学籍、查在校学生、查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用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儿童少年、用学籍与在校生比对辍学学生、用辍学学生与脱贫户数据库比对贫困户辍学学生),全面摸清工作底数。二是注重数据对碰。将政法机关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失辍学未成年人数据与教体部门摸排统计的控辍保学重点人员监测台账进行比对分析,持续提升失辍学人员数据摸排精准度。三是做好联合劝返。发挥好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明确资助、帮扶措施,确保“应返尽返”“应助尽助”。依托“三联三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抓住春节、种收、寒暑假等外出人员集中返乡的时机,组织人员入户走访,协助做好联合劝返工作。
(二)抓帮扶引导,防失管失教。一是摸清底数。教育部门担负起主管责任,压实有关学校负责人、班主任直接责任,针对中考、高考后未升学且未就业、超龄离校和高中就读期间中途离校的学生,全部纳入“两后生”统计名册,及时向同级人社部门推送。人社部门对“两后生”就业失业状态、培训需求、求职意向等信息摸清核实,动态建立实名制就业培训信息台账。二是提高培训就业率,对“两后生”按照培训意愿、就业意愿、年龄大小等实施分类管理,通过多种就业服务进行就业指导,调动其接受岗位推荐、职业培训的积极性。三是加强跟踪服务,未参与培训就业的“两后生”,市、县人社部门及时将信息推送同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委通过综治信息平台点对点推送至人员所在地网格长、网格员,由属地跟踪做好帮扶引导工作,坚决防止人员失学失业失管直接流入社会。
(三)抓校园安全,防风险隐患。一是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利用开学季、学期末等关键节点,集中入校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教育部门持续落实好“法治副校长”动态选聘、工作保障、考核评价等工作,相关情况及时通报派出单位。二是稳妥处置校园案事件。对涉校警情较多的地方,强化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发生重大案事件。公安机关深化“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健全涉校警情和案件快速处置机制,严防引发次生问题。三是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公安、文广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治理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市场,加强校园周边出租房屋、旅馆等重点部位整治,强化精神异常、极端行为倾向等重点人员管控,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学生营造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抓分级干预,防违法犯罪。一是建好管好用好专门学校。按照《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到位。紧盯罪错未成年人,按照“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涉嫌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依法实施惩戒。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结合其心理特点、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情况,逐人建立个人矫正小组,强化教育帮扶。二是加强跟踪观护帮教。专门学校学生结业后,持续加强跟踪管理,转入普通学校就读的,建立警校联动管理机制;转入职业学校就读的,帮助掌握一技之长;跟随父母外出务工的,会同工作所在地基层组织纳入社会观护体系,跟踪随访至18周岁,严防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五)抓责任体系,防失职失责。一是发挥机制作用。市、县联席会议每月召开工作例会,5个工作专班实体运作,定时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下沉一线实地查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属地和责任单位,问题突出的报联席会议约谈问责。二是强化暗访检查。市级各工作专班定期下沉一线督促指导工作开展。市委政法委每周组织开展暗访检查,本着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实地发现问题不足,客观总结经验成效,促进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强化约谈问责。针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落实,数据信息瞒报、漏报、迟报的地方和单位,情节较轻的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情节较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纪依法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