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
化解金融纠纷有了“众”力量
发布日期:2024-11-05 信息来源: 河南法治报 责任编辑:崔玉林 编  辑:崔玉林

  11月1日,临近周末,林州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李艳青忙得不可开交。因某银行与王某发生金融纠纷,李艳青想赶在周末前调解完毕,以便双方当事人顺利处理后续事项。当天,在林州市法院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李艳青对该案进行调解。由于前期做好了沟通,案件调解成功。

  这是林州市推动金融纠纷化解驶入“快车道”的生动写照。

  近年来,林州市针对全市金融纠纷类型多样、化解困难等特点,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法治为民服务理念,积极探索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建立金融纠纷化解联动机制,使化解金融纠纷有了“众”力量,切实减轻了群众和金融企业诉累。

  资源整合,搭建多元化解决机制

  “依据林州市金融纠纷化解联动机制,我们现就你们双方的纠纷进行非诉调解。”日前,林州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林州市法院工作室调解员就某银行与借款人李某金融借款纠纷开展调解工作。

  前不久,李某由于投资的商业项目前期投入较大,短期内无法盈利,陷入无法偿还贷款的窘境,被银行起诉至林州市法院。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按照林州市金融纠纷化解联动机制的规定,初步审核后,将案件转给林州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林州市法院工作室。工作室调解员接收案件并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后,在24小时内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安排他们进行现场调解。经过调解员近两个小时的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保证协议履行,林州市法院在双方调解协议书制作后三日内进行了司法确认。本次人民调解及司法确认均依法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针对金融纠纷案件类型多样、化解困难等特点,林州市委政法委牵头林州市法院、林州市司法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林州监管支局、林州市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对金融领域矛盾纠纷进行全面调查研判,充分整合诉讼服务、纠纷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速裁速执等职能,建立林州市金融纠纷化解联动机制,推动金融纠纷实质性化解。

  “通过金融纠纷化解联动机制,我们为金融纠纷双方当事人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金融纠纷解决方式。”林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局积极融入全市金融纠纷非诉处理机制,加强对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督导协调落实案件补贴政策,发挥赋强公证作用,预防金融纠纷发生。公证机构可根据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担保人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通过公证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在债务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给付义务时,债权人无须经过诉讼,可直接申请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由法院直接强制执行,推动金融纠纷快速有效化解。

  “原来赋强公证书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真是太高效便捷了!”某银行经理张先生了解了林州市金融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后说。

  截至目前,驻林州市中原村镇银行、郑州银行、中原银行等金融企业均已开展公证业务,共办理赋强公证24件,涉案金额839万元。林州市还设立了安阳仲裁委员会林州代办点,倡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仲裁解决方式引入借贷业务,发挥仲裁“一裁终局”作用,使解决金融纠纷更加专业、高效、快捷。

  协同联动,共建专业性调解组织

  “非常感谢你们帮我们解了燃眉之急。”近日,林州市居民张某对林州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说。

  原来,林州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前介入张某和某金融机构的纠纷,促使张某和某金融机构就还款数额、还款期限达成一致,以非诉方式化解金融纠纷,有效保障了金融机构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减轻群众和金融企业诉累,今年9月,林州市设立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动性、专业性、高效性等优势,深度参与全市金融纠纷化解,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金融纠纷调解,派驻熟悉金融法律业务、擅长解决金融纠纷的工作人员对接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将调解员‘一元主导’的金融纠纷化解模式转变为职能部门对接指导调解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深度参与的‘多元互动’金融纠纷化解模式。”林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由具有法律、金融知识特长的人员担任,日常开展金融诉讼咨询、金融普法宣传、金融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初步形成了人民调解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金融纠纷化解格局,有效推动了全市金融纠纷快速化解。

  据了解,自林州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金融纠纷11起,其中申请司法确认9件,当场履行完毕2件,总涉案金额13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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