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真情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升素质能力、培养健康心理、更好融入社会,日前,平顶山市司法局与共青团平顶山市委加强合作共建,联合出台《关于开展“阳光护航”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关爱项目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充分融合、有效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和共青团各自职能优势,采取“社区矫正机构+团组织+社工组织”模式,依托社区矫正中心心理辅导室,广泛吸纳公检法司等部门及社会法治宣传教育资源,组建心理健康服务专家团和志愿服务队,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业心理危机干预和家庭关系修复工作。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团组织力量,对尚未完成学业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就学帮扶。对家庭困难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生活救助,协调有关部门规范落实临时救助、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等社会保障措施。
据了解,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平顶山市司法局始终秉持“监督管理是基础,教育帮扶为核心”的理念,拓展完善该市社区矫正“律政花开”教育帮扶协作平台功能,各县(市、区)司法局积极总结和推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经验。汝州市社区矫正机构与当地团组织对接,组建心理健康服务专家团和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招募持有国家认证心理咨询师证书的专家团讲师和志愿者,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制订个性化矫正方案,组织开展有家长(监护人)参与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公益活动),开展个别谈话教育,提供一对一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产生了良好的矫正效果。
近年来,平顶山市社区矫正工作始终秉持“监督管理是基础,教育帮扶为核心”的理念,努力创新发展“一县一特色”教育帮扶工作新模式,平顶山市卫东区“心理矫治”、叶县“心领航”“和美家”“燕归固巢”、汝州市“启航扬帆之路”、郏县“阳光照新生”和平顶山市“律政花开”等 7 个项目先后被评为省级教育帮扶示范项目,逐步形成了治本攻心、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模式,创新发展了全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彩虹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