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禹州市调解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市党政综合大楼第四会议室召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9家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调委会、村(社区)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72名调解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新时代调解工作全面提质升级。
会议听取了禹州市调解协会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禹州市调解协会章程》《禹州市调解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禹州市调解协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理事、监事和领导机构等。
会议强调,调解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一部分,是党和政府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民心工程”。要在抢抓机遇中强化责任。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指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要在履职尽责中做大做强。要把服务社会、服务会员作为协会的重要职责,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拓展调解领域,以求真务实精神狠抓落实,推动我市新时代调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在树好理念中提升质效。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群众的事再小,也要放大去做,群众的事再难,也要用心做好,群众的心结再重,也要用心打开的理念,强化人民调解矛盾感知“前哨”和纠纷化解“末梢”功能,持续提升调解效能,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要在真抓实干中创建品牌。要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懂法律、善调解、接地气、守纪律、会做群众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调解品牌创建,讲好新时代调解故事,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知晓度,引导群众更多采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禹州市调解协会第一届会长梁军表示,禹州市调解协会肩负着新的使命与责任,承载着新的重托与期望,第一届领导机构,有决心带领全市广大会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为法治禹州、平安禹州做出应有贡献。
禹州市调解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全市调解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许昌市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该市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有事好商量、有事先商量、有事要商量”的良好氛围,推动矛盾就地化解、实质性化解,年均调解矛盾纠纷6000余件,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