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式立法”助推古都开封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4-10-24 信息来源: 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责任编辑:史彦东 编  辑:史彦东

  近年来,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清单式立法”为抓手,相继出台了一批特色鲜明、富有实效的高质量地方性法规,推动开封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围绕中心大局,列好“需求清单”,明确“立什么”。“清单式立法”的关键和基础是选好题、立好项。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心梳理立法“需求清单”,科学确定立法项目,立有开封特色的法、立有效管用的法。开封作为八朝古都、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文旅经济是发展的重要优势和潜力所在。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制造立市、文旅强市,聚焦改革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关键环节,先后制定《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开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开封古城保护条例》《开封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开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适时作出《关于全面加强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针对广大市民、游客饱受停车难困扰的现状,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开封市城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列为2024年度立法项目,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不断改善停车环境和道路交通状况,进一步提升旅游城市品质。

  二是注重靶向发力,列出“问题清单”,厘清“如何立”。“清单式立法”的核心和要义在于列准“问题清单”。在立法实践中,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认真梳理、全面把握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在起草、修改和审议过程中,紧盯问题设计条文,有的放矢设定法规制度。在《开封市城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起草过程中,广泛征集关于城区停车场建设管理的“问题清单”和法规制度设计建议,召开“问题清单”梳理会、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找准立法焦点和重大利益调整问题,逐项研究对策措施;同时赴信阳、宿州、淮南、合肥等地学习考察先进经验做法,摸清存在的突出和潜在问题,形成准确、全面的立法“问题清单”。在《开封古城保护条例》《开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开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开封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的立法过程中,积极吸纳基层行之有效的“土办法”“金点子”,上升为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地享受到“立法红利”。

  三是突出务实管用,列出“目标清单”,实现“立得好”。“清单式立法”的落脚点在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开封市人大常委会注重法规设定的社会成效和预期效果,让立法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以及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立一件、成一件”,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真正深入百姓心里。在制定《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过程中,开封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政府职能转变,将近年“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条款,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将“饮水安全是人民生活的一条底线”思维贯穿于《开封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制定全过程,科学规范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运营体系,管好城市供水的“最后一公里”,用法治力量保障群众饮上“放心水”。同时,把普法融入立法工作当中,持续加强对立法计划、法规起草、法规审议、法规解读以及法规实施工作的宣传,推动立法与普法有机结合、同向发力。在《开封市城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创新宣传形式,综合运用报、刊、网、微、端、屏“六位一体”融媒体平台,与开封广播电视台合作拍摄制作法规宣传片、“法律小贴士”“Flash动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图片、视频,形象、直观地普及法规内容,通过讲好人大立法故事,持续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厚植全面依法治国的群众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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