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4-09-30 信息来源: 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责任编辑:史彦东 编  辑:史彦东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以来,省财政厅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问题导向,落实关键举措,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省财政厅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连续两年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厅机关各处室坚持问题导向和长效长治,严格抓好工作落实,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以及执法创收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严格执法流程,推动全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高。

  二、对照整治重点,认真查摆问题。省财政厅结合工作实际,逐项对照整治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多种措施,全面、认真梳理财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和系统内各级财政部门结合日常执法实际,对本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裁决、行政处罚等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确保自查到位。二是畅通收集问题渠道。督促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通过走访行动相对人、召开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三是开展案卷评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各省辖市财政局和厅机关有关执法处室的行政执法案卷,对标对表开展评查,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

  三、坚持立行立改,取得积极成效。经过自查自纠和广泛收集,省财政厅共查摆本系统共性问题3项,主要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执法程序存在瑕疵等问题,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积极落实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完毕。同时,以本次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补齐制度短板,建立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一是全面梳理财政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法律法规条款,依法科学合理设定情节认定标准,确保过罚相当。二是组织编写河南省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手册,完善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切实提升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综合运用合法性审核、法治财政建设考核、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对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常态化监督,促进全省财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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