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司法局发文要求
为到司法所实践锻炼新入职律师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政策倾斜与支持
发布日期:2024-09-24 信息来源: 商丘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袁君 编  辑:袁君

  9月24日,商丘市司法局发出《关于做好到司法所实践锻炼新入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到司法所实践锻炼新入职律师办理法援案件提供政策倾斜与支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探索建立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的通知》,充分发挥新入职律师专业优势,通过办理简易法律援助案件,提升实践锻炼经验。该局根据《法律援助法》《河南省法律援助指派工作办法(试行)》等规定,就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做好新入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提出专门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锻炼是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探索新时代青年律师政治引领和扶持保障重要举措和途径,各县(市、区)司法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确保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锻炼能够安下心、留得住、干得久。二要做好帮扶。充分发挥新入职律师专业优势和特长,法律援助机构每月指派新入职律师承办1至2件简易法律援助案件,以此提供实实在在的锻炼机会,帮助新入职律师快速成长。三要确保质量。各法律援助机构做好新入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业务指导,所属律师事务所要安排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传帮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该局还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季度上报一次到司法所锻炼新入职律师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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