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 将于10月1日实施
发布日期:2024-09-23 信息来源: 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责任编辑:史彦东 编  辑:史彦东

  9月20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通过的《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许昌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许昌市深入推进法治许昌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促进了钧瓷文化的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

  《条例》采取了不分章、一文到底的简易体例结构,共37条,包括总括性条款、保护利用方面的条款、传承发展方面的条款以及法律责任条款四个部分内容。主要聚焦解决钧瓷原料保护利用、钧瓷文化资源保护、钧瓷作品(产品)知识产权保护、钧瓷烧制技艺的传承发展、钧瓷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发展的法治保障机制,将对推动许昌市钧瓷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钧瓷文化保护发展的管理和执法,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