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立法调研组赴我省交流学习税收立法经验
发布日期:2024-09-12 信息来源: 经济生态立法处 责任编辑:李萌 编  辑:樊珮琪

2024年9月10日,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税务局组成立法调研组到我省调研走访、座谈交流,借鉴学习税收立法方面的经验做法。

根据调研安排,座谈会上,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介绍了《河南省保障税收服务发展条例》的立法背景和思路:一是改善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为避免给市场主体传递增加税收的预期,将原名称《河南省税收保障条例》修改为《河南省保障税收服务发展条例》,既保障税收,又服务经济发展,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二是用好税收优惠,服务经济发展。对于送审稿,新增“税收优惠和服务”一章,结合拉弗曲线原理和经济规律,确定按照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纳税人的原则,用活用好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通过减税降费、放水养鱼,助力中小企业减负纾困,支持重点产业领域发展,从而扩大税基、增加税收,夯实高质量发展财力基础。三是形成系统合力,切实保障税收。建立税收工作保障配合机制,加强税源管控,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助义务,推进税收协同监管,深化税收共治格局,形成合力保障财政税收。

江西省调研组表示通过此次调研,开阔了眼界,学习了经验。《河南省保障税收服务发展条例》通过高质量立法,平衡了社会和市场预期,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市场主体构建高效惠民的税收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高质量税收现代化、高水平服务现代化的河南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为江西省立法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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