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会议
发布日期:2024-09-11 信息来源: 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责任编辑:史彦东 编  辑:史彦东

  9月4日,三门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会议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发军主持会议并讲话。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有关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听取了有关市直单位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5年度立法建议项目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讨论研究。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好2025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一是进一步把握好党委领导下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立法计划报市委研究、立法项目实施报市委同意、重大问题请示市委决定,做实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坚持在市委领导下推动立法工作。二是进一步把握重点新兴领域和民生福祉立法协调推进。在选择立法项目时,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加强重点新兴领域立法,关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需要。三是进一步把握好立法质效的全面提升。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高质量立法护航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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