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厅决定对郑州信大先进技术研究院声像资料类业务范围及鉴定人执业进行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100MB0W15922H
住所:郑州市莲花街55号D座
邮编:450000
法定代表人:李景辉
机构负责人:张有为
电话:0371-58558194
业务范围:声像资料司法鉴定[电子数据鉴定(0301电子数据
存在性鉴定、0303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
司法鉴定人:宋华伟、曹琰、薛兵、汪淼、张有为准予执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