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省级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经发布公告、报名、审核、集体研究等程序,现将省级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9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河南省司法厅反映。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相关材料。
监督电话:0371—65900132
附件:1.省级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名单(律师)
2.省级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名单(律师事务所)
3.省级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名单(法学专家)
河南省司法厅
2024年8月26日